欢迎访问采购与招标管理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招标文件
那曲市液氧厂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比选公告
    西藏    2020年12月23日
打印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那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编号: ZB-20201202
受委托对那曲市液氧厂建设项目(一期)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比选,选定设计单位。
一、项目概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那曲市液氧厂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比选
(二)项目内容:那曲市液氧厂建设项目(一期)的前期设计事宜
(三)比选范围:那曲市液氧厂建设项目(一期)设计包含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关设计服务工作、设计变更、现场指导与监督工作等。
(四)标段划分:一标段;
(五)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100%,已落实;
(六)建设地点:那曲市境内;
(七)实施周期:20日历天。
二、对比选人的资格要求:           
1、比选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化工工程专业甲级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区外比选单位须在西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得在藏备案登记证后方能参加本项目比选;
4、凡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报名;
5、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3.1、比选文件购买时间:从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4日(上午09:30 至 12:30,下午15:30至18:00)。
3.1.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3.1.2经审计的近三年(18、19、20)的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以成立年限为准。
3.1.3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件),相关单位颁发的资质证书。
3.1.4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的书面声明。
3.1.5比选人目前为止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反企业名单的书面声明。
3.1.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1.7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8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人员须提供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证件、身份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四、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比选文件。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E_mail:lsztgx@163.com
您当前未购买此省份,请至会员中心购买。
用户登录
展开